规章制度

自习座位管理办法

1、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)等占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
2、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,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(不超过30分钟)。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,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,物品将被工作人员清理。

清理流程:

1)工作人员发现后贴《占座提醒单》并记录时间;

2)超时后物品移至“暂存处”(保留3天);

3)填写《占座物品登记表》。

3、午饭时间、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书包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走,否则以占座论处,丢失物品自负。

4、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,由管理人员调解,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,屡次占座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的处理。

处罚

1)首次占座给予口头警告;

2)累计达3次将暂停自习权限1周;

3)若出现锁柜占位等恶意占座的情况,将通报到读者所在院系。

2025年9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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